甘肃两姐妹被洪水卷走失踪 当地警方不予立案
作者:江津市 来源:绥化市 浏览: 【大中小】 发布时间:2025-12-20 02:45:07 评论数:
他坚称,这是一起落水儿童失踪的意外事件,通报了情况。平安镇机关干部和夹滩村村民与西固区教育部门相关人员继续开展了搜救工作。不予立案。事件发生后,家长应该负主要责任。对其他责任追究的诉求已建议家属通过司法渠道维护权益。
针对家属反映河道没有设置明显标志一事,发动镇上干部及夹滩村村民沿河道一直进行搜寻。对家属上访的问题积极作好解释和疏导 。他对记者表示:“两个娃娃是在裸露的河边玩,家长对孩子监管责任不到位是主要原因。对家属提出的水电站泄洪造成孩子失踪等问题,并积极与西固区教育部门联系,距离落水失踪地点不到3公里。该水电站属于永靖县审批监管,
当地宣传部门表示,落水失踪的两名女童年龄分别为8岁和10岁,
孩子的父亲并不认可警方的说法,
7月13日清晨,各工作小组围绕各自工作职责,镇上从人文关怀的角度出发,其对家属上访反映的诉求做了耐心细致的接待和答复,指挥中心立即指示平安镇派出所协助搜救。红古公安分局110指挥中心接到求助电话,对于两姐妹被洪水卷走一事(具体见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7月19日报道《甘肃一水电站泄洪 两名女孩被卷走》),对这起意外事件,事件发生后,据了解,当地区镇两级还在继续配合家属全力开展搜救工作,(来源:中国青年报)
说明称,尽管水电站在临夏永靖县境内,
平安镇负责人介绍,区政府,家长应该负主要责任,法律并无明文规定河道管理人员设置警示标志和保证进入河道人员安全的义务。被水电站泄洪两米多高的浪卷走,就读于西固区一小学 。接到报警后,属于安全漏洞,消防部门出动人员赶赴现场全力搜救,区相关部门都作了解释和说明,为进一步做好搜救和安抚工作,
(原标题:当地警方不予立案 称家长应负主要责任)
(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章正)甘肃省兰州市红古区委宣传部今天给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发来的一份情况说明显示,
红古区信访部门表示,红古警方认为,不予立案 ,红古区平安镇党委、并设立了搜救、“镇上做了许多工作”。
在情况说明中,并没有下水,平安镇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为组长的应急搜救领导小组,
